
GB6566-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检测
随着生活水平的持续发展,居住环境中建筑材料的放射性问题,也被逐渐关注到,因此GB6566-2010对于建筑材料的天然放射性做出了相应的规定。
一、建材场所额分类:Ⅰ类民用建筑包括住宅、老年公寓、托儿所、医院、学校、办公楼、宾馆等;
Ⅱ类民用建筑包括商场、文化娱乐场所、书店、图书馆、展览馆、体育馆、公共交通等候室、餐厅、理发店等。
GB6566-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检测
二、相关类型建筑材料放射性要求展开剩余51%1、A类装饰装修材料: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镭-226、钍-232、钾-40的放射性比活度应同时满足IRa≤1.0和Ir≤1.3。A类装饰装修材料产销与适用范围不受限制。
2、B类装饰装修材料不满足A类材料要求但同时满足IRa≤1.3和Ir≤1.9要求的为B类装修装饰材料。B类装饰装修材料不可用于Ⅰ类民用建筑材料的内内饰面,但可以用于Ⅱ类民用建筑、工业建筑内饰及其他一切建筑的外饰面。
3、C类装饰装修材料不满足A、B类装修材料要求但满足Ir≤2.8要求的为C类装修装饰材料。C类装饰装修材料只可用于建筑物的外饰面及室外其他用途。
三、试验方法样品中天然放射性衰变链基本达到平衡后,在与标品测量条件相同情况下,采用低本底多道γ能谱仪对其进行镭-226、钍-232、 钾-40比活度测量。
四、要求建筑主体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-226、钍-232、钾-40的放射性比活度应同时满足IRa≤1.0和Ir≤1.0。对空心率大于25%的建筑主体材料,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镭-226、钍-232、钾-40的放射性比活度应同时满足IRa≤1.0和Ir≤1.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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